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沙恒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长沙市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电气成套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湘0102民初11468号民事判决;

二、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长沙恒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腾退长沙市芙蓉区房屋第一、二层;

三、驳回长沙恒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负担30元,长沙恒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0元,由长沙恒兴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0元,***负担6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06
发布日期 20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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