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 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 泉州美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505民初328号 原告: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532248210,住***。 法定代表人:柯晋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黄剑波,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雅亮,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泉州美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5315518824U,住***。 法定代表人:王明甲,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学铨,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芬芬,该公司员工。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6P,住***。 法定代表人:崔奥,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白玲,该公司员工。 原告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泉州美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福州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原告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桥文化传媒(福建)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郭文波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郭展玲 |
| 裁判日期 | 2020-0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