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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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智童启德(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环球爱乐(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京0105民初239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环球爱乐(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重。 被告:智童启德(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重。 被告: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瑞。 原告***(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环球爱乐(北京)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球爱乐公司)、被告智童启德(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童启德公司)、被告北京弘泰基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泰基业公司,合述称三被告)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2020年2月3日上午10时,原告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 本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审判员刘茵茵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孙伟 |
裁判日期 | 2020-02-20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