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
济南富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思华(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思华(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开户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账号:×××);

二、上述保全财产限额为人民币80428082.19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济南富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8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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