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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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110.28元,由上诉人***负担1000.28元,由上诉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负担1510元,由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负担46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