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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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2019)鲁1321民初245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沂南县瑞达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8,200元,减半收取4,100元,保全费1,770元,共计5,87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200元,均由沂南县瑞达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1-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