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安顺康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赤水市鸿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贵州安顺康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669939元予以冻结、扣押,或查封、扣押其他价值相同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冻结、扣押的,应当在冻结、扣押期限届满前1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扣押的书面申请。

裁判日期 2020-4-2
发布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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