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周黑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周黑鸭食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第7936086号、14599823号、2768794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含合理支出)5000元; 三、驳回原告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50元(原告周黑鸭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周黑鸭公司自行负担745元,被告***负担3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0-2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