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原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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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返还原物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2民初2942号 原告:济南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住***。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6648770161 法定代表人:赵凤存,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鹏,山东金钥匙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朱贞文,山东金钥匙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原告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海尔绿城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