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根良、浙江金晶铸件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浙江金晶铸件有限公司在(2018)浙1122执3228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对被执行人浙江金晶铸件有限公司的财产在价值2万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冻结、划拨、拍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8-11-26
发布日期 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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