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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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吉大置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丘北分公司 云南省陆良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陆良县人民法院(2019)云0322民初2562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上诉人云南吉大置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丘北分公司2800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9200元减半收取1460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92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3-1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