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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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8)鲁1302民初7127号民事判决第一、三、四项;

二、变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2018)鲁1302民初712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萧卫生、萧功字、***对上述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审案件受理费38800元,保全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8800元,均由被上诉人康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萧卫生、萧功字、***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2-28
发布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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