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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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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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利惠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原告利惠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利惠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山东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海阳尚悦百货店、山东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8-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