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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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谱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江门市新会区叶宝堂陈皮茶业加工厂 广州汉典茶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网络购物纠纷 |
| 法院 | 广州互联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广州汉典茶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退还原告***货款526元;同时,原告***退回被告广州汉典茶业有限公司“茗时今醉人小青柑”6罐;如原告***不能退回的,按88元/罐折抵货款。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23元,由被告广州汉典茶业有限公司负担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2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