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隆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安岳县宏达建筑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2017)川2022民初1643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四川省安岳县宏达建筑工程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49140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04-29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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