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5-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晋城市隆锦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22执105号

申请执行人:宋项兵。

被执行人:晋城市隆锦商贸有限公司。

住址:阳城县北留镇贾庄村。

法定代表人:郝晋亮,任经理。

被执行人:张兵峰。

申请执行人宋项兵与晋城市隆锦商贸有限公司、张兵峰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宋项兵的申请,依据阳城县人民法院(2019)晋0522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月22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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