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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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城市隆锦商贸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阳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晋0522执105号 申请执行人:宋项兵。 被执行人:晋城市隆锦商贸有限公司。 住址:阳城县北留镇贾庄村。 法定代表人:郝晋亮,任经理。 被执行人:张兵峰。 申请执行人宋项兵与晋城市隆锦商贸有限公司、张兵峰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宋项兵的申请,依据阳城县人民法院(2019)晋0522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月22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