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景德镇莱特陶瓷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景德镇莱特陶瓷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本金980万元及利息、罚息、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冻结其相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本裁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