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重庆市工程设计院 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鑫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麦加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中衡安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2017)川1502民初5452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四川麦加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22800元,退还四川麦加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上诉人宜宾诚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予以退还,上诉人四川鑫力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