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众鑫铸造有限公司 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苏0411民催37号 申请人:江苏众鑫铸造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基林,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人江苏众鑫铸造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0日立案后,依法于2020年2月23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 一、宣告申请人江苏众鑫铸造有限公司持有的号码为3090005328800405,面额为50000元,出票日期为2019年7月15日,汇票到期日为2020年1月15日,出票人为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常州天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出票行为兴业银行常州分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众鑫铸造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申请费1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00元,由申请人江苏众鑫铸造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5-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