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随州市保发贸易有限公司 随州天兴资产评估事务所 湖北安利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随州市保发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因火灾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069869元的70%即748908.3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二、被告湖北安利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因火灾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1069869元的20%即213973.8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096元,由原告***负担1909.60元,被告随州市保发贸易有限公司负担13367.20元,被告湖北安利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担3819.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