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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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西江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宁童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4184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在上诉期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28,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支行),逾期未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则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7-07-3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