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汉淮建设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鼎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2760元或查封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3-29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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