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蒙阴金源运输有限公司
蒙阴盈旺利运输有限公司
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
山东众信价格评估拍卖有限公司新泰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沂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原告***所有经济损失2276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14535.50元;

二、被告蒙阴盈旺利运输有限公司返还原告***交强险限额内车损2000元。

上述款项,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34元,减半收取717元,由被告***、蒙阴盈旺利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30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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