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院 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偿还淮南淮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透支本金14820.25元,利息、违约金等807.45元(利息、违约金计算至2019年5月5日,以后利息、违约金按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继续计算),合计15627.7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案件受理费191元,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双方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裁判日期 2019-10-16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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