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首市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魏宁波、刘宏义所有的位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建设路奔马商业街1号楼407面积为160.89㎡的房屋一套(不动产权证书号:20102059)。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5-13
发布日期 2020-05-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