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8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亦庄国际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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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迈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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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1814号民事判决第一、二项;

二、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1814号民事判决第三项、第四项;

三、驳回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23022元,由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50元(已交纳),由安迈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担2297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一审法院)。财产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公告一审开庭传票)260元,由安迈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一审法院),公告费(公告保全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600元,由安迈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一审法院)。

二审案件受理费23022元,由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付,华商智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5-18
发布日期 20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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