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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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法院 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潮州市雅斯鞋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还原告***股权转让款1040000元、利息88000元并支付后续利息(自2019年1月29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付);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594元,由原告***负担3900元,被告潮州市雅斯鞋业有限公司、***负担12694元。原告***应负担的受理费已预交,被告潮州市雅斯鞋业有限公司、***应负担的受理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1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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