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白山市启嘉建筑有限公司 吉林全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白山市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白山市启嘉建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立即向***支付尚欠工程款210,852元,并支付其中176,492元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092元,由原告***负担6,629元,由被告白山市启嘉建筑有限公司负担4,463元。鉴定费共计3,200元、鉴定人员咨询费共计4,000元,合计7,200元,由***、白山市启嘉建筑有限公司各负担3,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