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
类型 执行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鄂0506执恢8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夷陵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6882628659T,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夷陵支行),住***。

法定代表人:董一粒,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郑富喜,湖北三峡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

被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汉族,住***。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夷陵支行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9年4月9日作出的(2019)鄂0506民初27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无可供执行财产,该案于2019年11月20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0年5月8日,权利人中国银行夷陵支行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于当日立案受理。

执行中,本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并将拍卖所得价款予以执行。现本案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5-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