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元氏县友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扣押被申请人***驾驶的登记在元氏县友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的冀XX(冀xx挂)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一辆,扣押期限为两年; 二、查封担保人赵鑫所有的车牌号为陕xx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两年。 案件申请费102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2-2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