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福清市敬国贸易有限公司 福清新海宝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闽0181民初2651号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符合拍卖条件,可依法申请恢复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