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1023民初630号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 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永清镇益昌北大街东侧。 法定代表人孙浩,任该行行长。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永清县人,现服刑于大庆市龙凤区呼兰监狱。 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与被告***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清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4-2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