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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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烟台星华钟业有限公司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烟台星华钟业有限公司的房屋征收补偿款60万元,冻结期限为三年。 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之日的三十日前提出续行冻结的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轮候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冻结逾期或解除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3-23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