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德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烟台东润仪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5元,由原告烟台东润仪表有限公司自行负担(已交纳)。

代理审判员杨帆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王青(代)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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