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夏邑华邑置业有限公司
商丘市腾科建设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夏邑华邑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1600万元或查封其位于夏邑县雪枫路西段夏邑华邑城(闫刘庄安置房二期工程)5#、7#、13#、14#楼中价值1600万的房产。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为一年或查封房产的期限为一年。

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商丘市腾科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8
发布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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