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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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4)徐商初字第0357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各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其他被查封财产具备执行条件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及副本一式三份,向本院申请异议。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