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怒江明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泸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怒江明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工程款25万元; 二、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二原告负担2374元,由被告负担267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