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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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支付损失18,130.6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判决的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1,639元,由原告承担1,386元,由被告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承担25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8-12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