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焦作市佰利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242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焦作市解放区。

被告:焦作市佰利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焦作市中站区冯封街道佰利佳苑小区东门02号。

法定代表人:司玉宽。

原告***与被告焦作市佰利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4-29
发布日期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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