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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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焦作市佰利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豫0803民初242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焦作市解放区。 被告:焦作市佰利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焦作市中站区冯封街道佰利佳苑小区东门02号。 法定代表人:司玉宽。 原告***与被告焦作市佰利佳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4-29 |
发布日期 | 2020-0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