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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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世茂新里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维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9)闽0203民初999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三、四项,即“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支付厦门世茂海峡大厦A座41层SOHO办公1单元房屋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6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欠缴的物业日常专项维修资金19440元;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支付律师费损失4500元;四、驳回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变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19)闽0203民初999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支付厦门世茂海峡大厦A座41层SOHO办公1单元房屋2015年12月份、2016年2月份、2018年9、10月由世贸物业厦门公司代垫的水费96.56元、电费5510.35元”。 二审案件受理930元,由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负担325元,***负担605元。一审案件受理费按原判决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29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