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厦门德昌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海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冻结或者扣押被申请人厦门市海富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德昌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财产,价值以人民币1558万元为限。 案件申请费人民币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8-14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