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执行实施类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 金德管业集团有限公司 金德铝塑复合管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4-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