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国力源(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20)辽0681行审25号

申请机关: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住所地:东港市黄海大街148号。

法定代表人:滕志刚,系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阁,系该局法制科科长。

委托代理人:戚志国,系该局法制科科员。

被申请人:国力源(丹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前阳镇前阳村。

法定代表人:翁凛磊,系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申请机关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于2019年9月17日作出丹环东分罚决字[2019]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被申请人未经环保验收即投入正式生产为由,对其作出处罚如下:一、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其中未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行为单位罚款贰拾万元整,齐某个人罚款伍万元整;二、责令你单位于2019年11月30日前进行环保验收,逾期不进行环保验收的,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你单位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该处罚决定送达后,被申请人既未起诉也未申请复议,现该处罚决定已生效,申请机关向本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申请机关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作出的丹环东分罚决字[2019]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终结执行。

裁判日期 2020-5-21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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