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萍乡市洪信投资有限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萍乡市洪信投资有限公司、***价值33万元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2170元,由申请人***先行垫付。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7-16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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