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华达(福建)布业有限公司 肩并肩(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石狮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肩并肩(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华达(福建)布业有限公司货款402245元,并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19年9月2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的利息; 二、被告***对被告肩并肩(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7334元,由被告肩并肩(福建)服饰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