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西远宏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400万元及自2018年8月9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追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6,28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12-3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