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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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厦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联营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厦、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的1849477.81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查封期限届满前需要继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1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