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东北电力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本院依据(2020)津0110财保16号民事裁定对被申请人天津泰环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