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保险金共计530720.9元;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484元,由***负担1376.8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负担9107.2元。鉴定申请费3750元,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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