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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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宏顺高空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南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永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宏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100元,由宏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13 |
发布日期 | 2020-05-27 |